过渡期结束后,不合规的无人机将被“禁止”。

日期:2025-12-10 09:52 浏览: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机实名注册和激活要求》,明确了民用无人机实名注册和激活的工作流程。 01 民用无人机“入户”有新规定 该标准适用于我国民用无人机,要求民用无人机系统在已知地点提示注册和激活要求。 具有激活和停用控制、便捷通讯、实名注册验证和提醒、固件更新等功能。 明显重要的是注册表必须包含所有者身份信息、产品名称、型号、唯一产品识别码/序列号、使用目的等关键字段。所有者必须在使用前完成实名注册和激活。 二级研究员,交通运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能源处 徐翔:明确了无人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用户的实名注册和激活要求,要求无人机在激活前和停用后不得飞行。解决了“谁会飞”的问题。 02 使用识别技术 无人机在整个飞行过程中“可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还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机系统运行识别规范》,将保障民用无人机运行过程中的监控和安全,从技术层面解决“飞”无人机的监管问题。 根据这一国家标准,民用无人机必须同时具备广播式和网络化的操作识别和传输功能,并且必须具备接收信息的能力。通过蜂窝网络、地面有线网络和卫星网络传输的网络操作识别信息。信息更新与传输的时间间隔不应大于1秒。 徐翔:规定无人机从起飞到降落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不断向监管机构报告其身份、位置、速度、状态等信息,并有防止运行识别信息和相关硬件丢失或破坏的功能设计,以便监管机构能够在整个过程中实时了解无人机的飞行状态。 为保证识别功能的可靠性,标准要求,如果无人机在起飞前识别模块出现故障,则无法起飞。飞行过程中广播功能失效应触发报警,并具有悬停、返航、降落等能力。同时,操作识别信息应滚动存储,不能手动删除。存储容量至少支持120个飞行小时,并且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监测和控制。 03 过渡期结束后 不符合标准的无人机禁止运营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管理部门获悉,两项无人机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相关部门已为制造企业对现有设备的升级改造预留了过渡期。 对于已销售并在使用的无人机,《民用无监督作业操作系统》明确,设备制造商必须自标准发布之日起12个月内为现有无人机安装作业识别模块,仅在功能上满足基本需求。配备模块的无人机将给予3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所有非民用航空器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的要求才可以运行。 《民用非航空器实名登记启用要求》规定,新建民用非航空器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已售出和使用的将从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3个月起实施,确保用户有足够的时间完成重新注册和激活操作。 徐翔:下一步要制定无人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适时对微轻型、小型无人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无人机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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